我們知道塔吊是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必不可少的輔助工具,塔吊主要作用就是起重吊裝一些建筑材料的,所以其使用的安全性一直備受關注,一些超過使用壽命的塔吊,是萬萬不能再投入使用的。即使要使用,要經過評估之后。下面唐山塔吊租賃工程施工的小編就詳細說說這個問題。
一、下列三類塔吊,超過年限的由有資質評估機構評估合格后,方可繼續使用:
1、630KN.m 以下(不含 630KN.m)、出廠年限超過 10 年(不含 10 年)的塔吊。
2、630~1250KN.m(不含 1250KN.m)、出廠年限超過 15 年(不含 15 年)的塔吊。
3、1250 KN.m以上、出廠年限超過 20 年(不含 20 年)的塔吊。
二、若塔吊使用說明書規定的使用年限小于上述規定的,應按使用說明書規定的使用年限。
三、除整機外,塔吊主要承載結構件的報廢規定,應按照《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》(GB5144—2006)第 4.7條:“結構件的報廢及工作年限”的規定執行。